會議研討事項如下
一.研議各縣市公會推派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員額案。
 決議如下:
  1.依據各縣市會員人數比例,分配本屆會員代表推派名額為 桃園市 10人、宜蘭縣 3人、嘉義縣 8人、
     新竹縣 3人、彰化縣5人、台南市 5人、台中市 11人、屏東縣 3人、高雄市 11人、新北市 10人,合
     計 69人。
   2.請各縣市公會依上列分配名額推派會員代表,並應於11月30日前將會員名冊提報本會備查。
   3.倘逾期未提報者,視同放棄推派權利,其應分配名額將由本會依比例分派予其他縣市公會。
  本案經出席代表審議後一致通過,請各縣市公會依決議辦理。

二.因應經濟部最新評鑑規範,選物販賣機台保夾金額上限僅訂為990元,與本會所屬機台「選物販賣機
    二代」可保夾1990元之現行營運模式有所差異,恐造成業者營運疑慮(詳參本會《會員規範手冊》)。
    爰此,應主動與地方政府研商,尋求因應及調整之可行方案,以保障會員權益並維持產業正常運作。
   決議如下:
   為強化本會功能、提升會員經營能力及形象,取得主管機關對公會管理產業能力之認可,經會議決
   議,未來工作方向及重點如下:
   1.積極與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溝通協調、建立雙向溝通機制,加強政策參與與資訊交流,反映會員訴求
     並爭取會員權益,建立良性互動之溝通平台。
   2.取得主管機關對本會管理職責之認同、強化本會作為行業自律與會員管理之角色,爭取主管機關正式
      授權或明確認可公會在行業管理、資格審核及違規處理等方面之參與權與建議權。
   3.由全聯會制訂統一之管理規章,研擬各項標準作業程序與管理規範,作為全國性公會運作及地方公會
      執行依據,以提升整體運作效率與一致性。
   4.積極辦理會員教育訓練,規劃專業訓練課程,強化會員對法規遵循、營運管理及專業倫理之認知與實
      務應用。
   5.推動公益活動,彰顯正面形象與公會功能,鼓勵會員參與社會公益,透過行動展現本會對社會之關懷
      與責任,塑造良好社會形象。

三.為彰顯產業正面公益形象應適時辦理公益活動案。
    決議如下:
     為提升公會社會責任感,展現專業團體之價值與正面形象,經會議決議,未來工作方向及重點如下:
         1. 成立公益小組:由會員中具有公益熱忱與執行能力者組成,負責策劃、推動及監督公益事務。
         2. 活動規劃:依據年度計畫設計公益活動事務。
         3. 資源整合:結合內部資源與外部合作夥伴,共同推進活動效益。
         4. 成果回饋與評估:定期檢視執行成果,進行內部回饋及對外公開,提升透明度與公信力。
         5. 預期效益:提升社會大眾對本會之認同與信賴感、強化會員的向心力與社會參與感。

 四.研討115年收支預算及工作計畫案。
     決議如下:
     經全體出席人員討論後,一致決議:「收支預算表及工作計劃書照案通過,並送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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