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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屆大漢清韻河洛漢語朗誦吟唱大賽簡章 壹、活動名稱: 第十八屆大漢清韻河洛漢語朗誦吟唱大賽。 貳、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 參、主辦單位: 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肆、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伍、協辦單位: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財團法人一貫道崇正基金會。 (三)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 (四)救國團台中市團委會。 (五)救國團台中市團友會。 (六)救國團台中市東區團委會。 (七)救國團台中市真善美聯誼會。 (八)社團法人大墩台語教育學會。 (九)台中市台語文化協會。 (十)財團法人慈光圖書館。 陸、贊助單位: 敬邀熱心公益及關懷傳統文化之團體與個人共襄盛舉。 柒、比賽時間: 112年6月4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五時結束。 捌、比賽場所: 臺中市孔廟(地址:臺中市雙十路二段30號)。 玖、比賽組別及內容:(比賽內容已公告在梅川學會網站) (一)幼兒賢文朗誦團體組:昔時賢文第一段(四言)。 (二)幼兒漢詩吟唱團體組:春日遊臺中公園(林仲衡)(朗誦一遍,吟唱兩遍) (三)國小經文朗誦團體組:千字文第四段(磻溪伊尹∼勞謙謹敕)。 (四)國小漢詩吟唱團體組:遊萊園小池(林朝崧)(朗誦一遍,吟唱兩遍)。 (五)國中樂府朗誦團體組:琵琶行前段(潯陽江頭夜送客∼唯見江心秋月白)。 (六)國中漢詩吟唱團體組:蕩蕩臺中府(梁啟超)(朗誦一遍,吟唱一遍半)。 (七)青年樂府朗誦團體組:琵琶行後段(沈吟放撥插弦中∼江州司馬青衫濕)。 (八)青年漢詩吟唱團體組:大墩新建府城(呂敦禮)(朗誦一段,吟唱一遍半)。 (九)社會樂府朗誦團體組:長恨歌前段(漢皇重色思傾國∼驚破霓裳羽衣曲)。 (十)社會漢詩吟唱團體組: 送蔡培火等三君之京(林幼春)(朗誦一遍,吟唱一遍半)。 (十一)樂府朗誦個人組: 長恨歌中段(九重城闕煙塵生∼魂魄不曾來入夢)。 (十二)宋詞吟唱個人組: 水龍吟(辛棄疾)(朗誦一遍,吟唱一遍半)。 拾、比賽辦法: (一)幼兒園及國小一、二年級為幼兒組,國小三、四、五、六年級為國小組。 高中、職校、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為青年組。 (二)幼兒、國小、國中、青年、社會組以學校或社團名義組隊參加,每隊人數5~20 人,隊組數不設限。 (三)朗誦個人組、吟唱個人組,年齡不拘(無法組隊者均可報名個人組)。 (四)個人組於前兩屆連續榮獲第一名者,不得參加本屆比賽。 拾壹、報名資格: 對詩詞朗誦、吟唱有興趣之全國各縣市學校教師、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報名參賽。 拾貳、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臺中市南區福興里活動中心 (臺中市南區福興里福南街89號)二樓 (每週日晚上7時30分∼9時) (二)網路報名:進入本會網站,於大賽報名系統填寫相關資料,由本會回傳報名成功訊息,即完成報名。 (三)需書面比賽內容或自備隨身碟者,各酌收工本費100元、本會提供8G隨身碟者, 酌收材料費200元(以上資料本會網站均可免費下載)。 拾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5月21日止(逾期恕無法受理)。 拾肆、出賽順序抽籤: (一)抽籤時間:112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9∼11時。 (二)抽籤地點:臺中市孔廟(地址:臺中市雙十路二段30號)。 (三)未出席者由本會委由社會公正人士代抽。 拾伍、評審方式: (一)古文、經文朗誦:(1)咬字發音50%(2)情境詮釋40%(3)儀態服裝10%。 (二)詩詞朗誦和吟唱:(1)朗誦咬字30%(2)情境詮釋30%(3)音準節奏30% (4)儀態服裝10%。 拾陸、敘獎方式: (一)每一組取前三名(參賽人數甚多時,酌量增加)及優選若干名。 第一名:獎金5000元及獎牌一面(另頒發獎狀一張)。 第二名:獎金3000元及獎牌一面(另頒發獎狀一張)。 第三名:獎金2000元及獎牌一面(另頒發獎狀一張)。 優 選(若干名):獎狀一張。 (二)學校或社團之團體錦標獎 團體冠軍獎:得獎名次最佳(第一名4點,第二名3點,第三名2點,優選1點 累計點數最多者)之學校或社團,頒發獎牌一面。 最佳人氣獎:報名參賽之總人數最多之學校或社團,頒發獎牌一面。 最佳貢獻獎:對本活動貢獻最多之單位或社團,頒發獎牌一面。 (三)各項前三名及指導老師(個人參賽者之指導教師以一名為限),呈請臺中市政府頒發獎狀一張。 (四)各項優選及指導老師(個人參賽者之指導教師以一名為限),由本會頒發指導獎狀一張。 拾柒、頒獎: (一)頒獎日期:112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9~12時。 (二)頒獎地點:臺中市孔廟(地址:臺中市雙十路二段30號)。 (三)邀請政府長官、主(協)辦單位負責人頒獎。 (四)各組第一名之得獎隊伍得應邀配合本會年度大漢清韻詩詞雅樂發表會共同演出。 拾捌、培訓課程: (一)地點:臺中市南區福興里活動中心 (臺中市南區福南街89號)三樓 (二)時間:112年3月26日起至5月28日止,每週日晚上7∼9時30分。 (三)參加資格:個人參賽者、團體指導教師、本會漢語初階班學員。 (四)費用:免費 第十八屆賽前參賽人者指導教師培訓課程進度表(第一節19:00~20:10) 週次 日期 112年 吟唱課程 授課教師 1 03.26. 送蔡培火等三君之京(林幼春) 林姿廷 2 04.02. 送蔡培火等三君之京(林幼春) 林姿廷 3 04.09. 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辛棄疾) 林姿廷 4 04.16. 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辛棄疾) 林姿廷 5 04.23. 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辛棄疾) 林姿廷 6 04.30. 大墩新建府城(呂敦禮) 陳美玉 7 05.07. 春日遊臺中公園(林仲衡) 陳美玉 8 05.14. 遊萊園小池(林朝崧) 陳美玉 9 05.21. 蕩蕩臺中府(梁啟超) 陳美玉 10 05.28. 總複習 陳美玉
第十八屆賽前參賽人員、指導教師培訓課程進度表(第二節20:20~21:30) 週次 日期 112年 朗誦課程 主授教師 1 03.26. 昔時賢文第一段 陳惠芳 2 04.02. 千字文第四段 陳惠芳 3 04.09. 長恨歌前段(白居易) 陳惠芳 4 04.16. 長恨歌前段(白居易) 陳惠芳 5 04.23. 長恨歌中段(白居易) 陳惠芳 6 04.30. 長恨歌中段(白居易) 陳惠芳 7 05.07. 琵琶行前段(白居易) 陳宜甄 8 05.14. 琵琶行前段(白居易) 陳宜甄 9 05.21. 琵琶行後段(白居易) 陳宜甄 10 05.28. 琵琶行後段(白居易) 陳宜甄
報 名 表 編號: (由受理報名人員依報名先後順序編寫號碼) 第十八屆大漢清韻河洛漢語朗誦吟唱大賽 報名表 參賽項目 (一) 幼兒賢文朗誦團體組………………………………………□ (二) 幼兒漢詩吟唱團體組(□現場自行伴奏□本會提供伴奏) □ (三) 國小經文朗誦團體組………………………………………□ (四) 國小漢詩吟唱團體組(□現場自行伴奏□本會提供伴奏) □ (五) 國中樂府朗誦團體組………………………………………□ (六) 國中漢詩吟唱團體組(□現場自行伴奏□本會提供伴奏) □ (七) 青年樂府朗誦團體組………………………………………□ (八) 青年漢詩吟唱團體組(□現場自行伴奏□本會提供伴奏) □ (九) 社會樂府朗誦團體組………………………………………□ (十) 社會漢詩吟唱團體組(□現場自行伴奏□本會提供伴奏) □ (十一) 樂府朗誦個人組…………………………………………□ (十二) 宋詞吟唱個人組(□現場自行伴奏□本會提供伴奏)… □ 請在所選之參賽項目右方□打勾 團體名稱 或 個人姓名 (團體組)團體名稱:
(個人組)個人姓名: 所屬團體: 個人組填寫所屬團體,其得獎可累計團體總成績 參賽人數 個人免填 團體指導 教師姓名 個人免填 通訊地址 及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e–mail: 注意事項 同一團體參加兩個以上項目時,請分別填具報名表。 同一團體組兩隊以上參加同一項目時,亦請分別填具報名表,並以「甲隊」、「乙隊」…區分之。 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準確之報到時間及比賽時段,敬請在通知之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 參加比賽時,團體服裝請自行統一。 請遵從評審人員之裁判,不得異議。 請遵照工作人員之指示,並維持秩序。 第(二)、(四)、(六)、(八)、(十)、(十二)組請務必註明現場自行伴奏或由本會提供伴奏CD。 個人組於前兩屆(第十六屆、第十七屆)連續榮獲第一名者,不得參加本屆比賽,將機會讓給其他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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