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命名 1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文化志工培訓—第三十二期漢語初階班招生簡章
一、宗旨
承續雅頌古風之餘韻,體認文化道統之精深;期能怡情養性,樹立節操;進而移風易俗,淨化人心。
二、目標
(一)配合政府教育政策,因應各級學校之需要,協助落實鄉土教學。
(二)培養使用河洛漢語之基本能力,學習以漢語朗誦古文、吟唱詩詞之要領。
(三)復興中華傳統文化,共創詩書禮樂社會。
三、指導單位:
(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
(一)財團法人臺中樂成宮。
(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五、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六、協辦單位:
(一)救國團臺中市東區團委會。
(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廣亮慈善會。
七、研習內容:
(一)漢語基礎:漢語之聲母、韻母、聲調、呼切、以及變調之原理原則。
(二)漢字認讀:漢音字典之使用方法,並以三字經、千字文、弟子規等教材,熟悉漢字正音。
(三)詩詞吟唱:認識各種傳統詩調,賞析唐詩宋詞,並學習以河洛漢語朗誦和吟唱之。
(四)授課進度表(請至本會網站下載或報名時索取)。
八、研習時間:
(一)每週兩節課—星期一晚上七點整到九點三十分。
(二)自108年10月14日起至109年2月24日止,共計三十六節數。
九、研習地點:
臺中市樂成宮文教館二樓講堂。(臺中市東區旱溪街48號)
十、報名資格:
(一)本會之會員。
(二)中部地區之各級學校教師。
(三)具一般語文能力之社會人士。
十一、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0月14日截止。
十二、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格(歡迎上網下載)。
(二)繳交費用:
1.報名費:伍佰元整(請假未超出四節,結業時退還)。
2.助印教材工本費(漢語班優惠價):貳仟伍佰元整(大漢清韻第一、二輯,第三、四輯,第五、六、七輯三冊書及十一張CD專輯、一張精選輯)。
(三)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
自即日起,每週一晚上七點半至九點,請前往臺中市樂成宮文教館二樓講堂。(臺中市東區旱溪街48號)(漢語初階班上課場地)查詢辦理。
2.網路報名:請至本會網站「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以下信箱:(meimei07734@gmail.com)。報名費用則於第一節課時一併繳交。(教材亦於當天購買)
十三、研習證明:
(一)結業證書:出席達總節數之2/3(含)以上者發給結業證書。
(二)研習時數證明:出席未達總節數之2/3者發給研習時數證明書。
(三)全勤:請假未超出四節者,退還伍佰元報名費及贈送全勤獎獎品乙份。
十四、本班特色:
(一)採用投影片、電腦播放系統等多媒體教學。
(二)實施學長制度,由各期學長義務從旁輔導學習。
(三)凡參加本班研習課程之學員即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之預備會員,結業後可依個人意願自由申請加入,成為正式會員。
(聯絡人:許秘書長手機0921–375309 LINE ID:1515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