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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文化志工培訓—第三十一期漢語初階班招生簡章 一、宗旨 承續雅頌古風之餘韻,體認文化道統之精深;期能怡情養性,樹立節操; 進而移風易俗,淨化人心。 二、目標 (一)配合政府教育政策,因應各級學校之需要,協助落實鄉土教學。 (二)培養使用河洛漢語之基本能力,學習以漢語朗誦古文、吟唱詩詞 之要領。 (三)復興中華傳統文化,共創詩書禮樂社會。 三、指導單位: (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主辦單位: (一)財團法人臺中樂成宮。 (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五、承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 六、協辦單位: (一)救國團臺中市東區團委會。 (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廣亮慈善會。 七、研習內容: (一)漢語基礎:漢語之聲母、韻母、聲調、呼切、以及變調之原理原則。 (二)漢字認讀:漢音字典之使用方法,並以三字經、千字文、弟子規等 教材,熟悉漢字正音。 (三) 詩詞吟唱:認識各種傳統詩調,賞析唐詩宋詞,並學習以河洛漢語 朗誦和吟唱之。 (四)授課進度表(請至本會網站下載或報名時索取)。 八、研習時間: (一)每週兩節課—星期一晚上七點整到九點三十分。 (二)自107 年10 月15 日起至108 年3 月4 日止,共計三十六節數。 2 九、研習地點: 臺中市樂成宮文教館二樓講堂。(臺中市東區旱溪街48 號) 十、報名資格: (一)本會之會員。 (二)中部地區之各級學校教師。 (三)具一般語文能力之社會人士。 十一、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0 月15 日截止。 十二、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格(歡迎上網下載)。 (二)繳交費用: 1.報名費:伍佰元整(請假未超出四節,結業時退還)。 2.助印教材工本費:貳仟整 (大漢清韻第一、二輯,第三、四輯 兩冊書及八張CD 專輯、一張精選輯)。 (三)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 自10 月3 日起,每週一晚上七點半至九點,請前往臺中市 東區樂成宮虎邊地下室(漢語高階班上課場地)查詢辦理。 2.網路報名:請至本會網站「檔案下載區」下載報名表,填寫後 寄至以下信箱:(mh-hou@thdf.tc.edu.tw)。報名費用則於第一 節課時一併繳交。(教材亦於當天購買) 十三、研習證明: (一)結業證書:出席達總節數之2/3(含)以上者發給結業證書。 (二)研習時數證明:出席未達總節數之2/3 者發給研習時數證明書。 (三)全勤:請假未超出四節者,退還伍佰元報名費及贈送禮品乙份。 十四、本班特色: (一)採用投影片、電腦播放系統等多媒體教學。 (二)實施學長制度,由各期學長義務從旁輔導學習。 (三) 凡參加本班研習課程之學員即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之 預備會員,結業後可依個人意願自由申請加入,成為正式會員。 (聯絡電話:0939 – 976768 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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